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

2010隨堂四-何謂設計Q&A

1.何謂設計?好的例子及不良的例子。
      最簡單的關於設計的定義,就是一種「有目地的創作行為」,讓人類的生活更方便,「是客觀的」,跟藝術的主觀不同。設計乃為人類的創造行為,故非人類的作為不稱為設計,大自然創造山水景色是因物理變化。
      設計是為了解決問題,必須運用各種解決問題的知識技術,我們的設計是為了解決某個特定生活情境中的特定需要,很少有某種設計能解決所有的問題,因此解決問題的方法與思考模式就有很大的差別。
好的設計(以招牌為例):
注目性佳,顏色對比強,簡潔明瞭,相當具設計感

 不好的設計:
相當凌亂,配色差,連在白天看也看不到重點所在,太過複雜

2.何謂方法?好方法及差方法的例子。你認為到中友百貨,看到好的設計,會用什麼方法描述它?
    設計方法的目標是獲得關鍵的見解或實現更好的體驗,為使用者提供產品、 服務、 環境和他們所依賴的系統。
傳達也是設計方法之一,如果我到中友百貨看到好的設計,我會先從他的外型或顏色來做描述,或是它品牌的特色,接著就有可能將它畫下來,如果口語描述不夠完整的話。

3.何謂設計方法?
    討論設計過程和設計方法時,他們往往交替使用,他們雖然如一個硬幣的兩面是不同的。但過程是一種自然發生,或隨時間產生所需的結果。 過程包含一系列的操作、事件。 方法是做某件事,尤其是一個系統的方法,經過一個有序的安排,具體的呈現方法的一種方式, 每個方法都有一個過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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